关于对举报非法违法“小化工”行为进行奖励的通告
2026-02-11 11:30:00 浏览:3次

为打击我县非法违法“小化工”行为,现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电话。若广大群众发现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经有关部门核实,构成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的予以奖励。同时,我们将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非法违法“小化工”是指未经审批许可、擅自从事化工及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法企业、小作坊、黑窝点,一般位于城乡结合部、废弃养殖场、废品收购站等人烟稀少的场所,隐蔽性强,夜间或节假日生产,现场有反应釜、储罐、大量桶罐等物品,气味刺鼻。

举报电话:0355-8322349


长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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