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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本报讯  12月4日,我县在府前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环保等多个部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展板展示、分发各种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等,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旭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华庆,县法院院长郭国芳,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永革等出席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宣传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和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参加咨询活动的各部门工作人员,热心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互动氛围浓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据了解,现场发放《法制漫画宣传手册》《法治进农村》《法律法规便民服务手册》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不仅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申慧 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