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 期 / 第2版:2
我县收听收看全省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动员部署暨《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培训会
      本报讯  12月5日,全省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动员部署暨《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培训会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旭晔,副县长、公安局长李旭峰,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住建、教育、财政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在政府五楼会议室收听收看。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县城(城区)创建工作的自觉性,更好地统筹协调发展与安全。要按照创建要求,突出打击重点,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作,建立健全日常调度、全面排查、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平安建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指出,《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新时代我省首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平安山西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条例》明确了各级平安建设管理机构、国家机关、群团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任务,明确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清朗四个层面主要任务,对于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建敏  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