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7 期 / 第3版:3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的通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织密疫情防控网,请广大居民朋友在做好自我防护,减少聚集性活动基础上,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扫。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动员亲友参与扫码,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二、公民个人自觉扫。广大居民进入党政机关、商超等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应自觉扫码。
      三、公共场所必须扫。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要主动申领、张贴“场所码”,严格执行扫码验码制度。
      四、主管部门监督扫。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
      五、小区入口紧盯扫。各乡镇、村(社区)要严格落实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请广大居民朋友“码”上行动,“码”上落实,为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