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9 期 / 第4版:4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关于严格管控大型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为全面扎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切实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全县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现就严格管控大型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要经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批准。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及各类中介组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活动的,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落实好消毒、戴口罩等疫情防控举措。
      四、疫情期间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喜事能推迟的要尽量推迟举行,丧事要简化丧葬程序,并向属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备。
      五、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方可举办。
      六、除棋牌室暂停开放外,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宾馆酒店、民宿、建筑工地、工矿企业、景区景点、宗教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各类重点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和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疫情期间,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网上投诉等方式反映诉求。若确需通过走访反映诉求,进入信访接待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防疫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疫情风险。对缠访、闹访、非法聚集上访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县公安机关将视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告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和身边亲朋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节假日期间减少出行,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切实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九、请全县广大居民始终保持警惕,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等不适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底,后续我县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市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