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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本报讯  12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锋一行深入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川,县委书记郭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宇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先苗等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法兴寺、九连环大院和崇庆寺,实地了解文物保护财政资金投入、文物安全、文物活化利用等情况,深入了解我县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强调,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加大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保护机制,切实用法治手段保护好文物,实现文物保护常态化、长效化。要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在经费投入、人才培养、技术支撑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使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红波 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