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 期 / 第4版:4
法兴寺元代石碑浅析(下)
□  王强  牛振洲

(接上期)譬如:“礼窣堵之神奇,瞻招提之芜圮”“幻灭灭尽,非患不灭”“变者变,不变者不变。”“栽松道者身先老,放下锄头好再来”。“窣堵”是佛经中梵文“佛塔”的音译,“招提”是专指佛教寺院。“幻灭灭尽,非患不灭”,来源于佛教经典《圆觉经》。“变者变,不变者不变”,是佛经中关于真如本性与色身之间辩证关系的描述。“栽松道者身先老,放下锄头好再来”,是我国禅宗五祖弘忍前世今生修行的事迹。这些来源于佛经中的文字镶嵌在文中,妥帖无比,天衣无缝,为碑文增色不少。第三,言简意赅,内容丰富,体现作者极高的文字驾驭能力。碑文只有1200余字,言简意赅,紧凑凝练,是一篇不多见的美文。碑文主要有以下五层意思:一是用优美的语言,准确而传神地介绍了慈林山法兴寺的位置、地理、环境及风貌;二是介绍了住持僧昙珂和尚的家世、气度、文采;三是介绍了法兴寺的历史沿革,并明确地告诉我们“法兴寺”之寺额始于宋治平年间;四是讲述了元朝在建国之初,百废待兴之际,昙珂和尚修缮法兴寺的艰难经历;五是告诉我们法兴寺与县城天王寺的关系以及撰写碑文的必要性等。

      二是碑刻记录了法兴寺的兴衰。首先,碑文告诉我们法兴寺曾经的辉煌历史。法兴寺位于县城东南30里的慈林山,植被丰富,环境优美,既有苍松翠柏,还有棫朴榛灌,可以说是一方风水宝地,备受历代文人士大夫所推崇。寺创建于北魏神鼎元年(401)。唐咸亨四年(673),郑惠王李元懿任潞州刺史时,在寺内建造石舍利塔,赐佛舍利三七粒及抄写本《大藏经》三千卷。唐上元元年(675),寺名改为“广德寺”。宋祥符年间(1008—1016),高士王景纯隐居在此寺中,其子王曙在仁宗一朝尊贵显赫。宋治平年间(1064—1067)改寺名为“法兴寺”,一直延续至今。可以说法兴寺在唐、宋时期无比荣显,极为兴盛。其次,碑文还告诉我们法兴寺曾有的暗淡落寞。据寺僧昙珂讲述,元太祖17年,同时也是金元光元年(1222),蒙古军队在金国的长治、晋城地区发动了一场战争,时间持续近10年,当时就连寺院里的僧人都向东(潞州以东的地方)避难,10年之后(1232)也就是金国完全灭亡之后,这里有才逐渐恢复了往昔的生机,虽山川未改,但人烟稀少,我县境内的法兴寺和天王寺这两座非常重要的寺院也是一片荒凉之色。难怪住持僧昙珂一直请求宋   写一篇碑文,也许他是想通过描述寺院的荒芜情况,来折射战争给长子人民带来的创伤。第三,碑文也告诉我们法兴寺与历代官方的裙带联系。碑文中显示,法兴寺在唐代有皇亲贵胄郑惠王李元懿的支持(创建石舍利塔);在宋代有权倾一时王曙家族的支持(创建圆觉殿);在金代有宋楫、宋元吉家族的支持(创建挂笏轩);到了元代住持僧昙珂“读书能诗,喜与士大夫游。”表明法兴寺不但有宋   等社会高层的支持,还得到了当时地方官府的认可。这也难怪作者会说法兴寺八百余年,恒为潞州名刹。

  三是碑文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首先对史料有一定的补充作用。碑文作者的宋   是当时的长子乡贤,据《长子县志》记载,宋   字弘道,祖籍潞州长子县,他出身官宦,他的曾祖(高祖)宋楫是金天德二年(1150)进士,官至孟州(今河南省孟州市)防御使;他的祖父宋元吉是金明昌二年(1191)进士,官至兵部员外郎;他的叔祖宋元圭是泰和三年(1203)进士。所以,宋家在金一朝曾有“一门三进士”之称。宋    善记诵,十七岁时为避战火迁居襄阳(今湖北省襄阳市),后又迁居河内(今河南省沁阳市)15年。赵璧经略河南期间,闻其名,礼聘入幕。中统三年(1262),擢升为翰林修撰;至元三年(1266),随赵璧出征襄阳;至元六年(1269),以前东京等路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身份,远征高丽;至元十三年(1276),为太常少卿;至元十八年(1281),升任秘书监(国家图书馆长);至元二十年(1283),初立詹事院(东宫太子的办公机构),为太子宾客(太子真金的老师,正二品);卒于至元二十三年(1286),著有《秬山集》。碑文中记载宋   在完成这篇碑文的时候是至元十年(1273),他的身份是“翰林修撰、前东京等路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这与史料记载的当时官职完全吻合。碑文记载,至元十年,他在离开家乡长子50年的时间节点返乡,主要任务是把祖父宋元吉归葬到家乡的祖茔,这一件事在史料中是明确没有记载的。其次,对研究研究元代的地方组织机构提供依据。宋   在至元十年时的职务是,前东京等路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 。首先我们先要明白“行中书省”的概念,它是元朝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简称“行省”或“省”。在“行中书省”之下,元朝先后将宋代的路改为道、州升为路,部分的县则改升为州,与县平级(直隶州在外),实行省、道、路、州(县)四级地方行政制。“左右司”是掌管行中书省日常事务的机构,设置正职为“郎中”,从五品;副职为“员外郎”,从六品。“东京等路行中书省”成立于元至元六年(1269),它的原名为“辽阳等处行中书省”,因“辽阳”在当时被称为“东京”,也称为“东京等路行中书省”,所管辖地域大致为今天的东北三省、内蒙古东部以及朝鲜半岛北部等地区,因在至元十年(1273)3月,改“东京等路行中书省”为“东京等路行尚书省”,所以在“东京等路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前面多了一个“前”字。第三对研究元代早期的长子县情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碑文的刊刻时间是至元十年(1273)是元世祖忽必烈执政的第十四个年头,也就是元朝的建国初年,这时的长子县主官有两个:一是怯烈,职务是:敦武校尉长子县达鲁花赤兼诸军奥鲁;另一个是萧策,职务是:敦武校尉长子县尹兼诸军奥鲁。按照元代官职对照,“敦武校尉”是从七品武职散官,也就是说怯烈和萧策的品级都是从七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处级)。为什么县里的两个主官级别这样低呢?原来,元代初年仅仅进行了省并州县的工作,并未对政区实行分等。但到至元三年(1266年),朝廷规定长江以北的县,人口6000户以上的县为上县,上县的达鲁花赤和县尹是从六品,并设置县丞、主簿、县尉等官员;人口在2000户至6000户的县为中县,中县的达鲁花赤和县尹是正七品,设置主簿、县尉等官员;人口不到2000户者的县为下县,下县的达鲁花赤和县尹是从七品,设置主簿、县尉等官员,“民事少简之地,则以簿兼尉”。也就是说当时长子县的人口经过战争之后,已经严重不足,全县不到2000户,如果按照上限2000户计算,每户平均按照8口人计算,全县顶多16000人。我们从碑文中:“进义副尉遥授钜鹿县主簿行长子县主簿兼尉:李经”这一条记载可以看出,长子县在当时不但是小县,还是一个民事少简之地,换句话说长子县是小县中的小县,当时战争带来的人口锐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