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 期 / 第3版:3
长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长子县统计局
长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月 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长子政发〔2020〕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29869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266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54576人,下降15.45%,年平均增长率-1.66%。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103280户,集体户4261户,家庭户人口为283829人,集体户人口为148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1人减少了0.9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3534人,占51.40%;女性人口为145156人,占48.6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22相比增加了0.55。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49800人,占16.67%;15-59岁人口为187245人,占62.69%;60岁及以上人口为61645人,占20.6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491人,占14.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了  0.6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了8.7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9.4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7.52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9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2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99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06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89人增加为1014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365人增加为1245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2105人减少为461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067人减少为  2278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8.89年增长至9.52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03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3596人,文盲率[7]由2.73%下降为2.02%,下降了0.71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4466人,占34.9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4224人,占65.0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28252人,乡村人口减少了82828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3.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52528人,16-59岁人口为18451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