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质量,长子县政府出台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长子县能源局负责非改造区域清洁煤供应和煤质监督管理工作,长子县能源局选取4个煤矿作为全县非改造区清洁煤供应点,为更广泛的让非改造区群众能够使用洁净煤取暖,特对民用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方案及供应点进行公示。
二、政策依据
为做好我县2021年群众使用清洁煤温暖过冬工作,确保全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三、总体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分解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各种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指导工作,加大对洁净煤供应企业的煤质抽检力度,督促供应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化验制度,保证煤质达标。洁净煤供应企业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销售批次每月对供应煤煤质进行化验,同时建立销售台账,详细如实记录供应煤煤质指标和销售流向。
四、实施对象和工作目标
实施对象分别为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下霍煤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统筹协调全县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优质洁净煤供应能力,确保供应企业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统计散煤用户,统筹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二)确定清洁煤供应企业及挂牌公示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管控
(四)定期对供应企业销售流向、煤质情况进行督查
(五)加强社会监督
长子县能源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