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 期 / 第2版:2
县交警大队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从7月16日开始,县交警大队在县城重点街巷、十字路口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逐一进行排查,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向他们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以及不佩戴头盔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对于佩戴安全头盔不规范的骑乘人员,现场作出示范。
      群众杨先生表示,经过交警同志耐心讲解,真正明白了头盔对自身安全的重要性。以后一定养成每次骑车都戴头盔的好习惯,也会提醒身边亲朋好友,让大家都重视起来。
      “头盔是保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效减轻头部受到的伤害。”县交警大队三中队辅警说,“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行动,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佩戴头盔的必要性,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县交警大队提醒广大群众,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陈雨彤  陈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