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 期 / 第3版:3
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公 示
     长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拟将长子县勇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店、长子县钜民晶典大药房有限公司南街店两家大药房作为长子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与其签订《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如对上述大药房作为长子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8329502
        8321100
     长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8月 8 日